自从提出云计算概念以来,云计算已被看作是继个人计算机变革、互联网变革之后的第三次IT浪潮。云计算因其灵活定制、动态扩展、随时获取、按需使用、成本低廉等特色,在电子政务领域引入云计算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然而,由于云计算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出现时间短,技术更新快,对大多数政府机构来说,在推进政府云计算应用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惑,本文是笔者对政府云计算应用中常见困惑的一些思考,希望能够对政府机构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帮助。
困惑之一:云计算是概念炒作还是趋势所在,政府部门是否该选择云计算?
根据赛迪顾问的研究,自2010年起,云计算产业已在国内初具规模,进入了起飞期。在此阶段,成功案例逐渐丰富,用户了解和认可程度不断提高,产学研各界对云计算由质疑转为迎势而上,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介入云计算市场,出现大量的应用解决方案,用户主动考虑将自身业务融入云。就政府部门而言,已有上海、北京、无锡、成都、青岛和烟台等城市在政务云应用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丰硕成果。云计算概念成功落地,成为未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技术之一。
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意识到电子政务集中建设的必要性及优越性,并逐渐实现从网络到应用的集中共享建设模式,而随之带来了相应的资源利用、数据安全、业务需求多样性及管理的复杂性等问题。构建政务云平台则有助于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并可大大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而且政务云建设全国各地已有了众多成熟案例,云计算已经由概念转为应用,政府机构实施云计算势在必行。
困惑之二:哪些领域该选择云计算?
云计算模式是以集中部署为基础,对平台中的功能共性进行归纳和提炼, 统一搭建可扩展、可定义、可持续服务的各类平台,从而提供共享服务。
结合云计算技术和政府信息化应用的特点分析不难得知,适宜政府云计算的应用领域,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资源整合需求迫切;二是服务对象众多;三是系统建设和维护成本较高。符合这三个特点的政务领域,主要集中在教育、文化、健康、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构内部管理领域,前者与云计算的结合是公共服务云,后者则是电子政务云。
公共服务云定位为由政府主导,调用公共资源,以满足公民和企业的直接需求为目标的创新型服务方式。公共服务云一方面包括面向公民的教育、文化、健康、社保、就业等民生方面需求的服务,另一方面包括面向园区和企业在研发、生产、采购、物流、营销等关键环节提供平台服务。
电子政务云是依托政务专网,为政府各个部门搭建一个底层的基础架构平台,把现有的政务应用迁移到平台上或者在统一的基础设施上开发定制新应用平台和系统,去共享给各个政府部门,提高它的服务效率和服务的能力。
困惑之三:何时建设或迁移到云平台?
确定了哪些领域该选择云计算之后,又一个困惑又摆在了政府机构信息主管部门的面前,那就是何时迁移到云平台。笔者认为,考虑何时建设或迁移到云平台,应主要从以下几个维度考虑:一是现有硬件设备是否能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如不能满足,需要升级基础设施,则考虑应用云计算集中部署模式;二是信息孤岛严重,需要进行整合,可以考虑将系统部署在云平台上,便于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三是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即当地政府将云计算作为重点扶持产业,由政府部门组建云计算中心,然后向各大企业、行政机关及科研机构提供数据存储及平台测试等服务。
云平台建设完成或确定迁移到现有云平台后,应制定云计算迁移计划,根据系统重要性、用户覆盖范围、安全要求等因素综合评估迁移顺序,首先迁移邮件系统、视频会议、外网网站等用户覆盖范围广、性能要求高、重要性和安全要求稍低的业务系统,而后再逐步将行政审批、OA系统、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迁移到云平台中。
困惑之四:如果选择云计算,是选择私有云还是公有云?
选择私有云还是公有云,也是困惑政府机构信息主管部门的一大难题。这两种云模式都各有利弊,不能一慨而论,对于不同的单位来说,选择也是不同的。对政府机构来说,更多的会从业务重要性、资源共享范围、安全性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虑选择私有云或公有云模式。业务重要性高、资源共享范围小,安全级别高的应用系统,会考虑部署到私有云上;而业务重要性相对较低、资源共享范围广、安全级别稍低的应用系统,则考虑部署到公有云平台。美国的政府云计算建设模式也是采用私有云和公共云分别建设,政府私有云依托政府内部网络建立,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政府公共云依托互联网建立,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综合考虑,笔者建议我国政务云建设也应该按照不同的业务领域,来选择私有云或公有云模式。对外的公共服务领域,需要整合各种公共资源,适宜部署到公有云中。对内的内部服务领域,虽然目前并没有明显证据证明私有云比公有云更安全,但是依据现有的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电子政务云更适合选择私有云解决方案。
困惑之五:如何选择政府云计算的建设模式?
一般来说,政府云计算建设包括以下四种建设模式:
方式一,政府所有,自行运营。这是一种典型的内部云模式,自建自用,基础资源在云计算中心内部,运行维护也由政府部门直属信息中心自己承担。
方式二,政府所有,运行维护外包。这也是内部云,但是政府只进行投资建设,而云计算架构的运行维护外包给服务商,基础资源依然在政府数据中心。
方式三,政府租赁,外部运行,资源独占。由服务商构建云计算基础资源,政府只是租用基础资源形成自身业务的虚拟云计算,但是相关物理资源完全由政府独占使用,这是一种虚拟的托管型服务。
方式四,政府租赁,外部运行,资源共享调度。由服务商构建,多个单位同时租赁服务商的云计算资源,资源的隔离与调度由服务商管理,不同单位在云架构内虚拟化隔离,形成一种共享的内部云模式。
以上四种建设模式,各有特色,各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建设模式。如电子政务云属于私有云,应选择自建模式,如有较强技术队伍,则可选择自行运营;如技术实力稍弱,则选择运行维护外包。而公共服务云属于公有云,应选择租赁方式,根据资源共享范围选择资源独占或共享模式。
以上信息由内蒙古网络公司,呼和浩特网络公司提供 |